|
沭阳县嘉豪木业制品厂“木制品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2023-04-2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沭阳县嘉豪木业制品厂“木制品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木制品生产、销售项目 二、建设地点:沭阳县万匹乡红万桑公路东侧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23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祖波 联系电话:13812314777 通讯地址:沭阳县万匹乡红万桑公路东侧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