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江苏宏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医疗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路22号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10月11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同丰
联系电话:17301814996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路22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专家意见.pdf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
江苏宏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