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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江苏三盏灯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智能交通装备研发和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智能交通装备研发和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宿迁市沭阳县经开区永嘉路17号;

建设单位:江苏三盏灯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68.38亩。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厂区内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产废水一起接管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

(2)废气

本项目熔化废气和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一并接入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和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喷淋塔+静电净化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冲砂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粉烘干及喷粉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一并接入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经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照明灯具喷粉工序粉尘废气经旋风除尘+脉冲滤芯回收装置+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交通信号杆喷粉工序粉尘废气经旋风除尘+脉冲滤芯回收装置+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切割废气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回流焊、印刷、整体组装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危废仓库挥发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一并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设备选型,合理规划设备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必要时加设隔声屏障;车间采用实墙隔声、隔震垫;加强管理,设备定时检修,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3、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比较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从环境影响来讲,本项目在此运营是可行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三盏灯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沭阳县经开区永嘉路17号;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19826204666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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